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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临汾市人民医院病理科及门诊区域室内空气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作者: 临汾市人民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市医竞磋【2025】012号

项目名称:临汾市人民医院病理科及门诊区域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采购需求: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的规定要求,我院每年须对门诊候诊区域的室内空气质量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接轨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经病理申请,根据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的布点规范要求,按照三甲评审要求,申请对科室标本接收室、取材室、技术室、诊断室等房间进行甲醛二甲苯有害气体检测。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行政科研楼三层招标采购科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

(3)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医院审计科及纪检室的最终认定结论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提交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行政科研楼会议室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临汾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 0357-269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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